5,曹操年二十举孝廉为郎举孝廉具体是什么选拔制度举孝廉”,这是汉代发现和培养官吏预备人选的一种方法。它规定每二十万户中每年要推举孝廉一人,由朝廷任命官在永元十三年下诏,对于幽州、并州、凉州的`边郡地区,人口满十万每年即可举孝廉一人,不满十万每两年举孝廉一人,五万以下每三年举孝廉一人。公府复试两汉的察举与考试是相辅
这项制度始于汉武帝,董仲舒建议:于元光元年(前134年)下诏郡国每年察举孝者﹑廉者各一人,合为“孝廉”。网络配图这些人在皇宫当郎官,服务几年,然后分到地方去任职。渐渐地,一年推按照当时的规章制度,能够被举孝廉的人,必须要满足以下四个标准当中的其中一个,分别是德行高妙、学通行修、明晓法令、刚毅多略。一般来说,推荐人通常是地方的长官或是当地有影响
其中孝廉是最重要的选举制度。被推选为孝廉的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“一曰德行高妙,志洁清白;二曰学通行修,经通博推荐制度又被称之为“乡举里选”制度,它是依托郡县制度、地方行政长官的基础上实行的,随着时间的推移便形成了一种“定期选举”,这样一种制度更名为“举孝廉”。早在汉高祖刘邦时
举孝廉事实上是察举制度的一种,因为汉代推崇儒家的孝道,它规定各地郡守每年要向朝廷推荐孝者、廉举孝廉制度孝廉制度是一种历史悠久的选拔官员的制度,其核心是以孝道为准则,选拔品德高尚的人才。其起源可以追溯到汉朝,经过多个朝代的发展,明清时期已经形成了完备的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