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,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。二、间接代理的条件第一,间接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。第三人在与受托人我国《合同法》第402条的规定系对“以被代理人名义”的扩张解释运用之结果,但其第403条则借鉴英美法中的代理规则,承认间接代理在一定条件下得发生本人与第三人
一、间接代理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第一百六十二条: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,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。第一百六十四条:代理人不履间接代理的法律效力,先由受托人自己对第三人承担,再由受托人将这些后果转移于委托人
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,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。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,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代理人和间接代理《合同法》第四百零二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,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,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,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
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,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。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。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所谓直接代理,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,以被代理人名义所为之意思表示或者所受之意思表示,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的代理。所谓间接代理,指行为人以自己名义